“合理差错率”绝不是犯错的理由

时间:2020-05-01 16: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汶金让
  河北邢台中考考生阅卷评分中,29名考生成绩出现差错。据了解,2013年邢台市区共9800名学生参加中考,每人考5科,共计49000份试卷,阅卷出错率为0.59‰。对此,邢台市中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人工阅卷登统的条件下,分数出错在所难免。(7月3日光明网)

  去年此时,某省中考考生通过查卷找回100分,引发公众对中考阅卷准确率的担忧和教育考试机构权威性的质疑。声声叩问言犹在耳,类似事件却再次发生。令人更为担忧的是,年年出错不断,“合理差错率”可能成为一些人不加改正的借口。

  中考和高考是中国学生一生最为重要的考试,它将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方向。在每一个适龄学生的人生理想中,两大考都是非常神圣的中国梦。我们绝不能让这种梦想成为遗憾或恶梦,这是一种比天还大的责任。

  根据规定,允许有千分之二的出错率。然而,未超标准,这样的借口就可以诠释犯错的合理性?就可以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坦然面对考生及其家长?很明显,这不是一个理由

  先不说出错率是否超过2‰,也不说2‰的合理出错率标准是否科学,从该负责人在事件发生后不是首先查找出错原因、向考生致歉,而是强调“出错率”在合理范围内的态度,就令人难压怒火。错误面前,绝不容狡辩!

  教育应“以人为本”,考试、阅卷更应“以考生为本”,阅卷老师应抱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份试卷。如果总是以“合理差错率”作为疏忽懈怠的理由,那工作何时才能得到改进?

  高考已经全面实现网上阅卷,不少地区已经实现了高考阅卷差错率降低到万分之零点几,这样的情况下有人还将“2‰”当做挡箭牌,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

  是人就可能犯错,这个道理听起来似乎有理,但这不是持续出错的借口。人为的为某个考生出错,依法应涉嫌违法或犯罪。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一种亵渎公正方式。有关部门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制度确保不出故意错误,绝不能姑息迁就,必要时可依法打击,以儆效尤。

  如何提升阅卷的准确率,考验着我们国家的教育考试机构。希望国家能从改变命题方式、提升阅卷科技化水平入手,杜绝此类差错不断出现,尽最大努力提升阅卷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