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一直是党建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在一些地方党员干部的平时表现中,体现出了一些现象,一是对党负责对人民不负责的现象,二是对领导负责对下级不负责,三是对表面功夫负责对实际行动不负责。
有些党员对党的工作很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工作不负责,是脱离群众,自毁根基的工作作风,实际上就是对党的工作不负责。唯领导是从,对下级敷衍,领导指示奉若神明,下级意见充耳不闻,成为了一些人的做事“准则”。表面功夫到位,吹嘘宣传在行,落实工作虚浮,实际行动乏力,成为了一些人做事的惯性。
对党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并不是一对矛盾体。党员干部既要对党负责,又要对人民负责,既要对上级领导负责,又要对下级负责,既要擅于宣传工作,更要擅长实际行动。党是人民的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最终目的,都是为百姓创造幸福生活。所以,党员干部不应该在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之间犹豫徘徊、左右为难。
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矛盾折射出了现实中权力行使的问题,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产生的效应远远大于对人民负责、对下级负责的效应。因为党掌管位子,上级负责帽子,以为对上进行唬弄,就能得到提拔重用。这也说明党员干部的任用提拔中存在一些问题,上级决定下级干部的命运,而群众的心声听取得不够。有时候,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没有得到提拔,上级领导满意的干部却进步神速。这就导致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理念相去甚远,使得对人民负责和对党的事业负责有所脱节。
党员干部要切实改变这种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不那么负责的思想和做法。在党员干部任用机制上要杜绝上级领导一言堂的局面,要加大民意的参与性和重要性,让对人民负责的干部得到提拔,让敷衍人民的干部得到惩戒。才能使党员干部在内心中将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统一起来,才能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才是对党负责,才能令所有的党员干部真正将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做到对党负责也对人民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