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份政府文件“零意见”需反思

时间:2020-05-01 13:0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田力
  自去年11月份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告栏上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设置了反映民意的通道以来,15份最终被通过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一份意见稿的投票人数超过1,也无一人在上面反馈意见。(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公开文件制定过程,充分听取社情民意本是文件制定规范完善、公众心声得到表达的好事、实事。2006年出台的《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增加公众参与程度”。但如今却出现了15份政府文件官网征集民意全部“零意见”的情况,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

  表面上,这种尴尬折射了公民意识的淡薄,但从深层次来说,有几点原因还需反思。

  从内容上看,此次东莞市政府挂上官网征求意见的文件如《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既与公众生活关系不密切,又涉及了太多的专业性原则性内容,也难怪公众对此“不感冒”。

  从形式上来看,东莞市征求意见采用与当地门户网站合作共建网络征求意见平台的方式进行,这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是一个新兴事物,对于基层民众更是可望不可及;加之地方政府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许多市民根本“不知道在哪里可以反映意见”,无法积极参与。

  从结果上来看,当下不少走过场的听证会“伤透”了公众的心,让大家对征求意见“敬而远之”,不抱希望。“提意见也没用啊,这些文件都是部门定的,征求意见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这种出自市民口中的话就是很好的例证。同时,虽然地方政府在意见征求上暂时做到了公开,但从征求意见结束到文件制定发布这个过程就仿佛“冰火两重天”,与公众完全“绝缘”,公众既不知道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又无法从官方渠道得到文件没有吸收草根民意的解释。长此以往,也就渐渐丧失了原有的热情和期望。

  其实,出台法律政策文件广泛征求民意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如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23万条意见,数量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征集意见数的总和;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才不过20天,意见征集数已高达33万多条,更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数纪录。

  由此可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有市场、有前途”,而征求形式、征求过程、结果反馈、制度完善等都成了成功与否的要素。但最关键的,还是政府部门是否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尊重民意贯穿于全过程,真正将政府事务公开透明。东莞市的做法初衷是好的,这也注定了尴尬只是暂时的。如果认真听取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健全完善制度,那么,相信这种向民众问政的做法最终会收获百姓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