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20日从湖南省郴州市与临武县获悉,临武县瓜农邓正加不幸身亡事件有新进展:据法医遗体检验初步判断,邓正加颅内有伤;当地警方已于20日上午以涉嫌伤害罪,对6名涉事城管实施刑事拘留,其中4人为协管员;邓正加家属获赔89.7万元。(7月21日《北京晨报》)
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从意识形态教育到法律、制度约束,都作了一定的努力,但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还是一桩接着一桩上演,使中央政令流于形式。这种例子几乎可以信手拈来。比如,延安城管双脚跳踩男子头部、武昌城管十几人殴打开颅手术者、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导致千人围殴、昆明城管殴打怀孕妇女等等。城管与商贩冲突的事件不断冲击着大众的视野,挑动着社会大众敏感的神经。
众所周知,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工作人员。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每位城管执法人员都代表着政府公职人员的形象。在现代公共生活中,社会公众往往会根据政府行政权力运作的态势和执法人员的形象、声誉,产生对政府的印象,作出信任或不信任的选择。如果政府的行为符合公众的意愿,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合理合法,讲信用,重承诺,那么,公众就会对政府作出信任选择,政府公信力也就因此提高。反之,政府公信力则会降低。
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本应采取冷静、客观的态度查清事实真相,在尊重基本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理秉公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一些政府官员的不当言论及表现,却很有欲盖弥彰的味道,甚至使人们产生政府“包庇”、“纵容”违法行政行为的评价,以至于小问题变成了大问题,小事件变成了大事件,同时也使政府的形象受到重创。
城管暴力执法频发与和谐社会相悖,既有损政府形象,又侵害群众利益,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党和老百姓之间的鱼水感情。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把好城管队伍的进人关,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惩暴力执法事件中的有关责任人,坚决清除城管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重塑城管队伍形象。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只有铭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端正工作态度,竭力提高执法效能,才能减小与民众之间的隔阂、拉近与民众之间的感情,才能使政府行为取得人民群众更广泛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实现政府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与巩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