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过街老鼠”

时间:2020-05-01 09: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永忠
  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是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被曝光,使其因不诚信行为付出更大代价,“失信者黑名单”让人们看到了破解“执行难”的希望。(7月19日 新华网)

  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者黑名单”予以公布,无异于把失信被执行人贴上“老鼠”的标签,一旦“老鼠”过街,众目睽睽,就必然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表现在人民法院执行环节,就是要把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而又拒不履行的“老赖”们当作过街老鼠,让人们一看就能够识别出来,一旦识别出来就鄙视他们,就不愿意与他们交往。

  人民法院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一个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锐利武器,更重要的是该规定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升为一项司法制度,其意义非同寻常。

  长期以来,大部分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采取逃避或者消极态度,致使人民法院执行难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执行难现状严重地制约了我国诚信社会体系的建设。《规定》的公布,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纷纷盛赞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体系中,司法机关作为诚信建设的重要主体,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非常有必要。

  让失信的被执行人如同“过街老鼠”,不敢逃避执行。失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一旦被公布,就是要让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以及商业客户都知道其失信行为,不敢与他们打交道、不愿与他们打交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不仅仅是名誉受损,因此带来的信用问题才是他们最害怕的,那就是让“老赖”们在金融、招投标和政府监管等领域处处碰壁,使其在社会上难以立足,从而使其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受到影响,加重其拒不履行债务的成本。

  让失信的被执行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社会诚信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加强诚信建设就是要加强诚信主题的建设。换言到司法诚信建设方面,就是要提倡诚信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但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要加强与社会管理和联动部门的对接合作,需要借助社会信用体系共同对相关失信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并最终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企业声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挂钩,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由此迫使其自动履行判决,以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法院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