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县张寨村村民反映,由于使用了县农业局推广的种子“新麦26”,导致麦穗质量差、产量低,全村小麦减产达2亿斤。据了解,“新麦26”是方城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大力宣传的种子。在方城县新麦26出自两家农业合作社,其中一家合作社的负责人薛某正是刘会合的妻子。目前,方城县有关方面表示刘会合已被停职。(7月19日 中国广播网)
2亿斤小麦,不啻一个天文数字。对于农民来说简直就是2亿斤“血汗”和希望。令人愤怒的是,昧心推广“黑麦种”竟然是当地的农业局。据说是该局副局长刘会合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鉴定新麦26品种特性不适宜在信阳、南阳播种的情况下,擅自将新麦26确定为适宜推广品种,并由其妻任理事长的方城县兆丰粮食专业合作社进行销售,累计销售达2.5万公斤,直接造成使用此小麦品种的农户减产受损。
如此胆大妄为,无视群众利益,坑农害农的恶劣事件,理应严格追责,立案彻查。而据报道,目前这位坑农副局长仅被停职。笔者认为,对这起严重的坑农害农事件不能仅仅止于停职,因为如此“罚酒三杯”处理,无助于事件解决和农民合法利益的维护。
首先,应当厘清当地农业局在事件中的责任。众所周知,农业局是推广优良品种和保障农业高产增收的部门。被省农作物品种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宜在当地播种的新麦26,却能堂而皇之在该局制定年度小麦品种布局指导意见中出现,还进入当地专项会议,“强调集中连片、品种统一,品种以新麦26为主”,强力推广,当地14个乡镇种上了“新麦26”,广大农民也同时种下了“严重歉收,欲哭无泪”,方城,也收获了“小麦减产约2亿斤”的恶果!对此,当地农业局试图撇清在该重大坑农事件中的责任,组织专家进行田间测产鉴定,将原因归为“天气不好”。当受到广泛质疑后,又强调事件是刘会合个人行为。身为农业生产主管部门,不但疏于监管,而且助纣为虐沦为了坑农害农的元凶,该局对当地农民的损失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应严格追究面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任何一起坑农害农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肮脏的污垢和利益勾连,有着私底下违法违纪乃至犯罪的幽灵在游荡。面对此种事件,应当高举法律利剑,使那些罔顾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已停职的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其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为妻子所在的农业合作社谋取非法利益,违法推广伪劣麦种,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其妻薛某和另外一个农业合作社明知新麦26不适宜在当地播种,而广泛推广销售,违反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制度,使种植农户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农业生产秩序,应以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犯罪立案侦查。
当地政府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补偿赔偿等善后工作,特别是广大受害农民在上访之余,更应当大胆的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