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比公知更重要

时间:2020-05-01 09: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符向军
  16日,微博实名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7月17日《北京晨报》)

  强奸就是强奸,还分三六九等?被标签化的“XX女”们,虽处社会底层,难道就不是人?就没有人格尊严可言?这是一个法律专家说的具有人性的话吗?!

  易教授的不当言论遭到舆论的一致批评毫不奇怪,缘于其怪诞言论缺少了一种叫良知、人性的东西。作为研究法律的清华专家、教授,一位公知人物,却公知无知,说出比法盲还法盲的雷人奇葩言辞,让人大跌眼镜,让公众如鲠在喉,无比难受,无比失望,除了其潜意识里缺乏道德良知外,没有更好的解释。

  可是,易教授非但意识不到自己的言语失当,还指责网络就是网络,无知和缺乏理性。凸显了某些公知人物习惯以真理导师身份自居的劣根性,不仅没有自知之明,还自我感觉良好,妄想用自己的狭隘与无知指点江山,做公众意见领袖,主导舆论。

  公知,本是公共知识分子,一言一行往往具有社会影响力与引导作用,非比寻常。作为法律领域的专家、教授,在媒体平台对公众发表涉法言论,尤其社会影响极大、公众关注度极高的涉案言论,尤须三思而言、谨言慎行,至少发表符合法律规定与法治精神的言论,如此才不失为法律专家、教授的身份与水平,才不至于让公众、网民失望吐槽。否则,冒出低劣的轻佻之言、法盲之辞,尤其逆舆论潮流而动,欲图为涉嫌恶性强奸案被告人代言辩护、开责脱罪,冒天下之大不韪,不受舆论炮轰才怪。

  网络作为新媒体,历经多年发展,日益成熟发达,虽然间杂有非理性的情绪表达,但网民心智早已脱离启蒙洗脑时代,任何自我感觉良好的公知都不受待见,尤其是其妄想用自己丢失良知的言论点拨众生的时候。而如此言论一旦理所当然地遭受网民一致反对乃至炮轰时,不去深刻反思自己,相反动辄污名化网络、网民,其实压根就不配在网络江湖上“行走”。网络是个开放化公众平台、舆论集散地,既然上网,就是网民一员,就要树立网上“游戏规则”意识,既可“灌水”,也要时刻做好“挨板砖”的心理准备。既然以实名认证的法律专家、公知身份在微博上发表涉法涉案言论,就要言之有据、依法建言、理性陈述、文责自负,并时刻做好接受公众舆论支持与反对的两面准备,如此才符合自己专家、公知与网民一员的身份。民智开化、舆论发达、法治昌兴年代,良知比公知更重要,公平正义比阳光更灿烂,金钱权势遮挡不了正义的光芒,谁也不能妄想轻易做谁的真理导师、意见领袖,谁也不能阻遏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表达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