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时工作日拷问政府决策

时间:2020-05-01 09:3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丁吉生
  近日,武汉、淮安等地“政府部门夏季工作时间表”在网络上热传,对于机关部门高温天气下每天6小时的工作时间,不少网友认为公务员工作“太轻松了”。据了解,在江苏,无锡、南京、苏州、常州等地市级机关夏季的工作时间都是6小时,其余大都不超过6.5小时。(7月14日《东南快报》)

  因“天气热”出台工作6小时的规定,在政府部门看来,体现了单位领导的人性化管理思维。但如果把这种规定放在整个社会来看,则难免让人心生不解。政府机关在给公务员高温关怀的同时,没有顾及全体劳动者的感受。

  因高温原因,减少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其合法性值得商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虽然《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保护。单位可以在高温天气下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但此规定仅限于室外作业或者高温高热工作环境下的人员。

  以“天气热”为借口将工作时间缩水为6个小时是典型的特权思想作祟。目前,政府机关的工作环境普遍较优越,夏有空调、冬有暖气,还强调天气原因要缩短工作时间,很难让人信服。武汉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武汉夏季太热,12点下班,很多同志回家一趟再来,太辛苦了,挤公交一来一去汗流浃背”。公务员感到热,其他人员也会感到热,如果此时公交司机也以天气热为由,可以不出工,那么城市交通不就瘫痪了,那些提前下班挤公交的公务员恐怕回家也就不那么顺利了。

  一直以来,程序繁、找人难、找准时间不易,是老百姓上机关办事的普遍困扰。如今又因天气热,人为缩短上班时间,肯定会影响机关的正常运转。前来办事的百姓也有可能是外地人,有可能是千里迢迢赶来,却因不知作息时间有变而扑空。大热天里,公务员少流汗了、心情舒畅了,但群众却多走冤枉路了、多流汗了、生闷气了,这与我们一直强调的群众路线就不相符了。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对照“6小时工作日”这面镜子,政府机关不妨“正衣冠、治治病”,看看自身是否出了毛病,是否忘记了宗旨意识。否则,如果不能做到想民所想、忧民之忧,那就肯定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