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队伍建设要坚定“三化”方向

时间:2020-05-01 06:2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左文明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这一重要论述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对法官职业特点和司法本质的回归。我们必须要紧紧扭住法院队伍建设“三化”方向这个根本目标不动摇,要“咬定青山不放松”。

  在这次会议上,人民法院确定了法院队伍建设的“路线图”,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主线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建设方向是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主要路径是内涵式发展,重点任务是九项。路线图已经确定,该怎么走、如何走,才能实现队伍建设的目标,达到目的?是摆在当前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有利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利于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来积极作为,向队伍建设“三化”方向努力进取。

  队伍建设牵涉到法院每名干警,是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一项工作,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积极推进也要循序稳妥,既要大胆创新也要结合实际。队伍建设顶层设计是基础,统筹谋划是方法,结合实际是关键,根本是要以人为本。中国如此之大,情况如此之复杂,发展如此不平衡。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法院队伍“三化建设”如果是“一刀切”的做法是无法适应当前法院队伍的现实状况。有鉴于此,有必要在“三化建设”的大前提下允许一些地方法院寻求其他变通方案,并考虑有针对性的补充方案和多样化的制度设计。

  法院队伍建设“三化”方向之路是我们当前必须要走的道路,这也是司法规律和司法专业化特点所要求的。我们要在借鉴世界上先进法治国家和发达国家法官队伍建设有益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法官的队伍,并以此来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不断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国情应成为借鉴和学习任何一项有益制度所要首先考虑的,否则一种制度的实行可能会因为得不到本土资源的支持而在实践与操作的层面上变得窒碍难行。因此,我们要立足于我国地域辽阔、发展极不平衡,地区差异大、“传统乡土社会”等诸多实际,来思考、探索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队伍建设“三化”方向的路径。

  战略大目标既然已经明确,我们就要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结合各地的实际,分层次、分阶段地确定和实施战术目标,积小成为大成,从而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最后达到战略目标——实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