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焉能“逗着玩”

时间:2020-05-01 06:1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默
  河北省井陉县村民樊捧珍老伴去世后,为领取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她每年需要两次到天长镇派出所盖章证明自己还活着。今年3月份开始,樊捧珍及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连跑了派出所4次都未能盖上章。7月24日,记者与樊捧珍的妹妹一道来到天长镇派出所,副所长蒋志强以“本人没来”拒绝盖章。当日下午,记者与樊捧珍、樊翠珍姐妹俩再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蒋察觉到记者身份后态度大变,对樊捧珍二人十分客气并顺利为她们盖了公章。(7月25日《燕赵都市报》)

  一个人要证明自己活着,必须先到村委会打证明,再到派出所盖户籍证明章,才能最终确保自己“活着”。如此“坑爹”的“活人证明”在河北省井陉县已经通行了N多年。而年逾60的樊捧珍老人的遭遇则显得更加“坑人”。为了领取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她必须每年两次到派出所盖章证明自己“健在”。但今年3月份以来,她拿着村委会的证明来回跑了5趟派出所硬是没能证明自己活着,直到有记者陪同的第6趟才出现逆转,自己才顺利的“活”下来!

  人们不禁要问,盖个活着证明章跑了6趟派出所,民心焉能“逗着玩”?!

  其一,“活着需证明”本身就是一种懒政。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户口本与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公民只要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即认为该公民具有合法身份。换言之,户口本或身份证本身就是公民存活的证明。可见,证明一个自然人活着需要证明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增加群众负担的懒政行为。也就是说,樊老太其实只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就能有力证明自己“活着”而顺利的领取遗属补助款,“活着证明”只是多此一举的扰民懒政。

  其二,“盖个活着证明跑6趟”是当地派出所严重失职行为。樊老太的经历反证派出所标榜的“执法为民”停留在口头,群众办事依然艰难。事实上,“证明活着”已经很坑爹”,成为了某些干部撒特权、刁难群众的权柄。那位强调“本人没来”拒绝盖章的副所长最后也承认,其实老人无需亲自跑派出所,只需手持最近的报纸拍照就可证明依然健在。对此,群众只能愤怒的呐喊“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们?!”

  当樊老太太拿着村委会的证明,踯躅无助地来到派出所5趟,却被以“不管这个事”、“证明信表述不对”、“本人没来”等原因拒绝,无论派出所一般工作人员还是副所长都没有将老人的权益放在眼中而是故意百般刁难,态度之冷漠、对民生之漠视,令人震惊,令人愤怒!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这一广为诟病的官僚、衙门习气的极致表现。如此官老爷作风,不仅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形象,而且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割裂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当前,如火如荼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明确提出下大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笔者认为,有必要以此为标靶,在当地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下去,使广大国家公职人员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行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