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七夕临近,淘宝网上大批卖家开始贩卖“活体萤火虫”。每只萤火虫的价格在4元左右,近一个月内,淘宝网上的成交记录就超过2000笔。据不少买家反映,收到的萤火虫大多在运输途中就“奄奄一息”,这让很多网友直呼太残忍。(7月24日《现代快报》)
“让女友闭上眼睛,慢慢摊开双手,待她再睁开时,就能看到萤火虫在夜空中翩翩起舞,仿佛点点星光在眼前闪烁……”,这是一段萤火虫卖家的广告推介语,看似浪漫无限的描写,现实中却是大量萤火虫的殒命,不禁令人想起了一个词:血色浪漫。在很多影视作品中,萤火虫都是美丽、浪漫、幸福的象征,但这些荧光之美都是自然的造化,没有人为的刻意雕琢。购买萤火虫人为制造浪漫只是卖家们为实现商业利益的一厢情愿,买萤火虫的人收到的应该是良心的谴责,这种买卖行为是在破坏自然的和谐。如果让美丽的荧光继续飞舞,那么就需要消费者、网站运营商、立法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
首先,消费者要做好自律。姚明、成龙等明星做的关于保护鲨鱼、大象等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其内涵直指人心: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人们对鱼翅、象牙的盲目消费引发了人类对鲨鱼、大象的疯狂屠杀,严重破坏了生态和谐,让这些物种面临绝种。想购买萤火虫制造浪漫的人本身就是这些浪漫天使的刽子手,萤火精灵们的尸体、奄奄一息的病体、不适宜的生存环境能让它们营造出浪漫吗?盲目的喜好往往是一种伤害,严重违背着自然的伦理,建立在残忍之上的浪漫不要也罢。
其次,电子商务网站也需要加强监管。电商应该禁止违背生态和谐,践踏自然伦理的商业行为,就不应该为这些买卖活物的商家提供服务。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也让科技与伦理道德产生了碰撞,有网友说:网上什么都能买到,甚至犯罪工具。前段时间,网上叫卖的假肚皮就引发了一场科技与伦理的论战。因此网站运营商就应该制定制度打击这些非法的或游走在道德边缘的商家,不能为了利益为这些发不义之财的商家鞍前马后。
最后,加强法律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像萤火虫这样的普通昆虫就难在保护之列,希望立法部门在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能否细化关于普通动物保护的规定,对于非法买卖普通动物的行为也进行法律制裁,毕竟普通动物不加强保护,终有一天也会变成珍贵、濒危物种。还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该积极查处破坏自然和谐的买卖行为,让卖者无利可图,斩断血色的利益链。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战略构想,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虫儿飞是美丽中国画卷不可或缺的色彩,当然还有那自然而浪漫无边的荧光飞舞,但是买来的血色浪漫绝不是我们追求的美丽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