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阳警方通报,8月19日15时许,安阳长途汽车站A1路公交车行驶至安楚路白璧镇岗上村路段时,车上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件,共造成3人死亡12人受伤。3名遇难者均为未成年人,分别为10个半月大的女婴、年仅10岁的男孩和接近18岁的女孩。另据媒体报道,伤者中还有5名乘客尚未脱离危险。(8月21日《法制网》)
一丧心病狂的歹徒,孤身一人在公交车上抢车、杀人、伤人,肆虐无忌,使33位乘客伤亡过半。案件发生后,人们在谴责凶手残暴的同时,也有人质疑:怎么一车人都不反抗?
此种质疑有些不合时宜,但并非毫无道理。换一角度,如果车上人能够有组织的与凶手搏斗,虽不一定有望制服凶手,至少能够大幅度减少伤亡的发生。血淋淋的现实也引起人们思考——如何使人们在突发事件面前,在不知所措的状态下,尽可能发起有力的自卫、自救,将伤害降低到最低?无独有偶,在不久前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中,乘客的应急反应能力弱也被反复提及。
事实上,在封闭的公交车中,唯一可能改变事件结果的,只有车上的人。但是,无论是“安阳公交杀人”还是“厦门公交纵火”案,都说明一个现实问题:车上人的应急能力几乎空白一片。先不说“公交杀人”案中的人们都不知道反抗,就是“厦门纵火案”中,有幸存者回忆,起火初期,先是大家竞相争夺逃生锤,然后是怎么砸车窗都不碎。原因是人们并没有掌握用逃生锤砸玻璃必须砸四个角的技巧。更不知道掌握了这一技巧,还可以用很多东西替代逃生锤,比如高跟鞋。反之,如果在事故发生以前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加强预案,经常进行演练,就必能减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无论“公交杀人”还是“公交纵火”案都给我们空白已久的应急教育敲响了警钟,呼唤应急教育需“亡羊补牢”!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中公共安全特别是应急教育。人们发现除了在汶川地震后才开始重视抗灾防震预演外,学校教育此前并不重视各类安全教育和防范意识的培养。因此,必须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才能使全体学生从小树立安全意识,具备突发事件中的自救能力。
其次,应当强化一些特殊职业群体的应急防变能力,如司机、导游。将之作为职业基本技能和要求,运营单位也要负起责任来,强化安全理念,紧绷安全之弦,做好预案,强化技巧和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加强社会公众应急教育的普及。除了具有风险意识外,还要具备三个方面的反应能力,知道第一时间报警、有一些最基本的自卫能力、有一些自救互助的技巧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