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因乘坐公交车受伤通过诉讼获赔一万元,而公交公司给予其一万元硬币赔款的新闻热度还未散去。近日,某收款人遭遇恶意还款,扛着10万个一角硬币到银行存款;昆明吴女士获得某米线店对其的赔款为8大口袋1角硬币。此类新闻又将恶意还款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有人经常调侃说“数钱数到手抽经”,可不知从何时起这样的调侃竟然变成了现实,随着近年来恶意还款事件的增多,真可谓是沉死了收款人,累死了数钱人。有些人理亏欠钱不还,最后迫于无奈要还钱时也是玩尽花样,为了给自己出口气更是为了为难收款人以硬币或者小额的纸币支付。
这样的事情始终让人觉得别扭,尤其是对于收款人来说更是有些委屈,虽然历经周折获得自己应得的东西,可始终还是有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纵获得了金钱赔偿,内心也难以得到平衡。对于银行的工作人员来说更是无辜受牵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何银行都不得拒绝、限制硬币或小额面钞的储蓄盒兑换”。当遭遇恶意还款之时当事人的选择经常是将收到的还款提到或者是扛到银行,在此种情况之下,银行工作人员就必须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此给予清点。如此一来,既增加了银行的清点压力也影响了其他顾客业务的办理。
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的恶意还款行为尚无相关法律对此给予规制,这样的行为人们顶多也只能给予舆论上的反对和道德上的谴责,但这样的反对和谴责毕竟“太软”并不能对行为人形成强制拘束力,因而效果甚微。鉴于当前此类事件频频多发,法律有必要对此类行为给予规制,以打击其猖獗之势,让当事人在获得赔偿之时心里也能得到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