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些年来全国各地都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招商引资十分红火。其中比较变味的形式之一就是此起彼伏的“奢华晚会”,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恍如“盛世”。此类“浮华”背后是政府公权力的推波助澜,实在是政绩“冲动”在作怪。
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雇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对办奢华晚会亮出了“红牌”。
中国人喜欢节庆时热热闹闹,这是老传统。中央电视台在八十年代初办起了春节联欢晚会,成了国人的固定过年节目,成了民族精神衍续的一种行为方式。地方更是把晚会的举办发挥到了极致,近年来一发不可收。诸如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都成了举办晚会的由头,甚至一些小地方还有什么齿轮节、油菜花节,反正取个名目搭个台就办晚会。没有政府公权力介入,没有所谓“政绩”展示的需求,奢华晚会就没有如此庞大的市场。
在所谓政绩的旗帜下,办奢华晚会成了“讲政治”,无需讲成本。往往文化搭台,结果 “奢华唱戏”,成了奢华晚会的代名词。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侈浪费,竞相攀比,反正别人要办我为什么不办——晚会资金多数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不办白不办,办了也白办。
个别地方乱办奢华晚会也与监督不到位相关。兴办晚会都是希望规模越大越好,请的大明星越有名气越好,反正“娱乐至上”。上级对此并非不知,毕竟大报小报都有公开报道,更多地是装着不知甚至纵容不管,也没有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确认“违规”,导致滥办晚会现象愈演愈烈,屡禁不止。
有的党政领导热衷宣传鼓动“造势”,善于做表面工作,看上去热火朝天,大会小会演讲,标语口号张贴,实际上是“嘴上讲一套,做的又一套。”典型的务虚不务实,还是错误的“政绩”观念在作怪。接地气和媒体、群众监督就是有效的治理办法。
奢华晚会宣传了个别地方政府的所谓“政绩”,实际上是滥用公权力,是对公共资源不适当使用,致使“明星”、“大腕”出场费越来越离谱。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叶惠贤曾算过一笔账:“一台晚会最低成本1000万元,明星多一点的,要6000万元。一个春节,光‘上星’的晚会就有40多台,成本就要5个亿。40万可以办一所希望小学,这5个亿可以建1250所希望小学;3000元可以资助一名贫困学生,5个亿可以资助16.7万名贫困学生。”
限制奢华晚会需要加强事前审批和事后审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是空话,需要规范权力的运行方式,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把好晚会的立项关、内容关、监管关,出了事就能找得到人负责。控制晚会经费支出标准,落实审计制度,奢华晚会就难以办起来。
中央五部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联合下文严控狠刹党政机关办奢华晚会歪风,算是对此作出了理性回应。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搞文化活动,搞招商引资并不需要奢华晚会作为前提条件。优质的硬件平台、良好的法治环境、高效的行政审批效率、廉洁的公务员群体,这些才是吸引外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