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江西“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活动正式进入网络投票阶段,19名“十佳人民法庭庭长”候选人接受公众投票。(9月5日 中国法院网)
笔者发现,入围此次“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的19名候选人,或者是兢兢业业多年扎根法庭;或者是倾情调解致力化解矛盾;或者是勇挑重担担当带头模范;或者是依靠群众践行为民理念。他们不愧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不愧为当代基层法官的先进典型。
我们关注、参与、讨论“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活动,不仅是要了解这些法官的先进事迹、评选出自己心中所认可的“十佳庭长”,而且要学习这些先进人物的宝贵精神。人是需要信仰的,肩负中立裁判使命的法官更应如此。单纯法理意义而言,法官首先应当是法律的信徒,他们必须忠于法律。通过法律规则和程序,追求法律事实,以接近客观事实。当前我国司法环境复杂,群众工作难度增大,这决定了人民法官还必须坚持和强化为民信仰,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深入开展。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直接面对最广大人民群众。基层法官为民信仰是否坚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程度,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和权威。但光有坚定的为民信仰远远不够,我们还要注意群众工作方法。马锡五审判方式、“政法干警包村(社区)”制度等,这些都是我们提倡的群众工作方法,我们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不可否认,当前基层法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法院,依然面临许多发展难题,如法官待遇偏低、人才流失严重、司法环境差等。有的法官,甚至因此而动摇为民理念。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的长远发展。与其唉声叹气,不如奋起直追。我们应当且行且思,砥砺前行,做好本职工作。每天前进一小步,就是迈向司法为民的一大步。
我们希望,“十佳”评选活动不只停留于投票,更要汇聚正能量,让基层法官真正愿意并且能够做好群众工作,俯下身子听民声、沉下心来解民忧。只有这样,“司法为民”从理念走向现实的路子才会更加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