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法院系统招录了大批高校应届毕业生,他们在学历上的优势为审判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亦不可否认的是,实践经验的缺乏也让他们面临着诸多考验,特别是对于这个群体中即将成为初任法官的年轻人而言,若想真正担负起应有的职责,恐还需要经过三道关的考验。
首先是心理关。从司法辅助者到初任法官,对于诸多的年轻人而言,不只是角色的转变,亦是心理上的“转折”。初入法院,大多毕业生从事的是书记员或者其他辅助性工作,主要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一些程序性的事务,并不需要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实质性的判断。而一旦成为法官,则需要直接面对案件涉及的各类实质性问题,从程序到实体,都需要其作出独立的判断,故而,在从被指导者到决断者的转换过程中,初任法官不免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焦虑心理。此外,与年长的法官相比,初任法官还时常会因相对缺少成熟与威严的形象,而受到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轻视”,从而进一步加重心理负担,影响履职信心。初任法官者,若想尽快的度过这一心理关口,首先离不开所在单位有针对性的培训;更重要的尚在于自己的“修炼”。从生活到审判,让眼睛与耳朵充分的打开,通过认真的观察,虚心的请教,有意识的磨练自己的性格和言行,努力从前辈们身上学习那份沉稳与淡定,培养起良好的心理素质。
其次是技能关。法官的职业需要明晰是非,专业技能的具备不言而喻。庭审的技巧、程序的把握、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等诸多环节,都需要法官用良好的专业技能予以处理,而对初任法官而言,如何将书本上的法律理论恰当地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是其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一知半解无法真正实现“定纷止争”,而过于“书生意气”定然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此,对于初任法官而言,提高专业技能的应对之策,离不开勤学与善思。所谓勤学,是指通过向老法官请教或观摩前辈们的庭审,在对比中寻找自己的不足,加以弥补;所谓善思,就是在庭前认真阅卷,理出审理思路,并留意同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于庭后认真反思,找出不足,从而为下次的完善打下基础。
第三是群众关。书本上的法学理论与实践存有一定的距离,于我国的具体国情而言,高高在上的纯粹式“坐堂问案”时常会让当事人从内心产生抗拒,从而难以真正地解决矛盾。对于初任法官而言,尚需在怀揣理论的同时,学会俯身民间,深入群众,听懂群众的语言,明白群众的生活习俗,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官之言行深接“地气”。如是,才能真正地把握好群众的“脉搏”,让法律的精神更顺畅的得以传播。
任法官,任重而道远。然只要善学勤思,责任当头,定会在迈过一道道关口的同时,愈发成熟,最终实现一个初任者到经验丰富者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