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产精神开门纳谏值得推广

时间:2020-04-30 16:5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傅文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2日官方微博呼吁“开网纳谏”。该微博详细阐释了“子产不毁乡校”这一典故,贴上“开网纳谏”这一标签。一小时内转发超过3000条。(2013年9月2日 财新网)

  自媒体时代到来,微博不但是展现公民自我风采的舞台,同样成为不少法院自我宣传的重要工具。通过在微博发帖、转发、拍砖、互粉等,法院能够便捷地澄清客观事实、阐述法律观点、彰显积极影响,是司法网络话语的重要阵地,是司法公信正能量的重要载体。广东高院官方微博以“子产不毁乡校”典故呼吁“网络纳谏”,不仅是微博司法的生动体现,而且蕴含了深刻的现实用意。

  笔者了解到,广东高院官方微博曾于今年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呼吁网友“拍砖”,以听取民意,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为民司法是司法公正的本质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和使命。在法院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求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进一步便民惠民、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所谓“当局者迷”,要实现以上目标,就要进一步清醒我们的头脑。而“微博纳谏”就是保证法院决策更加客观、务实、为民的必要举措。

  诚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暴力现象依然存在,网络秩序有待继续规范。“秦火火们”假借网络扰乱视听、虚构民意、妨碍司法,并未完全根除。笔者认为,网络之于司法,是形式之于内容、表象之于实质的关系。网络究其本质,仅为工具而已。倘若法官始终坚持中立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立足审执本职,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质效,让案件当事人和案外公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中立与公正,则“秦火火们”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终究会原形毕露。

  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解决司法中的“四风”问题,法院应当重视网络话语工作,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做好网络谏言的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以子产为师,不因言问罪。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开辟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