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官的三门艺术

时间:2020-04-30 13:2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周瑞壬
  古时,亚里士多德在所著的《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认为法官应当具备四项美德,即“公正、节制、谨慎和坚韧”,然而现代社会一名优秀法官还要学会三门艺术“说法、写法和想法”,亦即能说会写和善于思考。在案多人少的整体情况下,切实掌握好这三门艺术,能让法官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案件审理当中,给出一个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裁判结果。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首先要会想,俗称“想法”。所谓会想其实就是会思考,会思考的法官就会断案。法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功底,还要具备缜密的思维模式。既要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又要灵活地应用公序良俗。要懂得守住底线,还要学会网罗案件定罪的方方面面,搜索案件量刑的点点滴滴,照顾到情、法、理的有机统一,兼顾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其次要会写,俗称“写法”。如果不会写裁判文书,将会使案件裁判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大打折扣。要知道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具有良好的普法和教育警示功能。写一手好的裁判文书,如同吟得一首好诗,唱得一曲好调,让人容易接受、信服和领悟。尤其是在当下提倡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大趋势下,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是对案件最终裁判结果的书面阐释,也是对一名法官职业素养的诠释,更是民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一次检阅。一个错别字,一句话不通顺,或者一段话表达不清楚,都可能影响到一份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效果,从而影响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更要会说,俗称“说法”。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能说会道只是演说家的事情,至于法官,只要做好分内之事就可以了。其实,会说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分内之事。法官会说不是指法官要巧言如簧或者花言巧语。相反,会说,要说得有理有据,说得朴实无华,说得大大方方,说得平易近人,说得密不透风,说得豁然开朗。特别是在当下,人民法官要特别加强与媒体沟通,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提升应对、处理舆论的能力,掌握对案件裁判的话语权和对外工作宣传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