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游客数量突破接待极限,先是九寨沟风景区为游客办理退票手续,后峨眉山景区出现同样情形,游客对此深表不满。与此同时,河南云台山、湖南张家界等景区陆续发生“超载”问题。
在这个黄金周,最大承载量成为了网络上颇为流行的词语。在黄金周里,加之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势必导致游客数量显著激增。放眼全国,游客“爆棚”俨然成为景区的最大“靓点”,人头攒动的盛况让游客的旅游兴致大减。
其实,每到旅游黄金节假日,游客数量暴涨的情形并不罕见。就在去年“史上最长黄金周”里,国内很多旅游景点也出现了“超载”情形,但最后只有华山等少数景点为游客办理退票手续。
为杜绝游客“超载”,遏制景区无限制接待游客的冲动,从根本上提高游客满意度。在新《旅游法》中规定,“景区在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向当地政府报告、未及时疏导分流,或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然而,虽然法律具有明确规定,但直到如今,我们也没有见到各个超载景区的主管部门对其“责令改正”抑或“责令停业整顿”。我们所知晓的,只有景区的一句句无关痛痒的致歉,以及依然如潮水般涌入景区的游客。
既然法律对最大承载量做出了明确规定,就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对景区“超载”行为做出严厉的处罚。景区主管部门的缄口不言,一来说明景区“门票GDP”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以至于主管部门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开门迎客。二来,新《旅游法》中,对于景区主管部门并未做出具体厘定,导致主管部门不明确、不清晰,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在旅游收入绑架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新《旅游法》“有心无力”,从而出现了景区与其相关主管部门一起钻法律空子赚钱的一幕。
但是,即便法律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并不代表景区“超载”可以大而为之。依笔者之见,即使部分景区的管理部门存在模糊甚至责任交叉的情形,其最终的管理者是本地政府无疑。在无法具体界定主管部门时,将“主管部门”一词进行扩大解释,让地方政府行使法律赋予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业整顿”权力再恰当不过。但是,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地方政府究竟有没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拿地方的“钱袋子”开刀?
事已至此,游客和公众在宣泄内心不满的同时,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及时跟进的处罚结果。毕竟,唯有依法处理,才能给游客和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也才能让新《旅游法》不至于落入尴尬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