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提出,要采取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使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9月18日 新华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加之《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各级政府通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增加了政府的透明度。因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显得极为重要。
然而,从近些年各地政务公开情况来看,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有的政府官员习惯一手遮天,在政务公开过程中仍然存在“一言堂”,“说不公开就不公开”;二是有的地方政府“暗箱操作”,公开的信息不痛不痒,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三是有的政务公开信息仍然追求表面文章,流形式、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或考评;四是有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晒“三公”消费,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遭群众质疑。
众所周知,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这种敢于将政府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让群众一看便知,一目了然的做法,其目的就是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干群关系。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之中。因此,各级政府在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方面,要加强平台和机制建设,完善措施责任,正确处理公开与公正、重点与一般、内容与形式、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经验表明,中央的“经书”,部部都是“好经”,但到了地方就“念歪经”。任何公共授权都要有相应监督,否则就可能滋生腐败。老百姓不仅渴望政府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别让百姓雾里看花;同时也希望政府在提高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上“疾进快跑”,对执行不力的问责也能落实到位,别让群众背后“猜谜”。如此,才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