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底,我国30多万所中小学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他们将承担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从在职和退休的、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职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的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9月24日《南方日报》)
按照现行教育督导制度,只是在县级以上政府和享有一定行政级别的中学、大学中设立督导机构,配置督导员、督学员。但是,由于督导机构人手较少,尤其是距离最基层的中小学“距离”太远,根本督导不上,使得基层督导制度形同虚设,基本上起不到督导作用,对中小学发生的违反师德行为、学校管理漏洞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错。结果导致近些年来中小学问题不断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损毁了教育公信力。
“挂牌”责任督学员,说到底属于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他们与被督导的中小学一般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和利益往来,甚至与中小学校长都不是很熟悉。另一方面,配置的“挂牌”责任督学一般是由退休人员担任,能够放下面子,敢于得罪比自己级别低很多、年纪比自己轻很多的中小学校长和老师。从这个角度说,笔者相信“挂牌”责任督学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师德败坏的负面问题会勇于揭发、勇于如实汇报给教育主管部门。所以,在实际落实之中,只要“挂牌”责任督学用点心,“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就会成为悬挂在广大中小学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示着中小学及其校长、教师的一举一动,能够起到一定的遏制和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