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宣传要贴近群众接地气

时间:2020-04-30 09:2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胡科刚
  要让公众了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离不开新闻宣传,但由于法院工作本身专业性强,新闻宣传往往比较生硬,在宣传的方式方法上也比较单一,导致法院新闻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司法宣传的目的是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其第一要务是为了便于群众了解法律,懂得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群众最想知道的是碰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该怎么办?应该去找谁?有什么样的程序?如果法院的新闻宣传缺乏群众关心的内容,无法满足群众的需要,甚至令群众不理解不相信,司法宣传则很难走进大众。

  把法院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展示,这是新闻宣传工作者的义务与责任,本无可厚非。但我们也会发现,有些新闻形式呆板生硬,内容空洞,导致自说自话,宣传的质量与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法院新闻宣传要避免“自说自话”,需要我们改变观念,转变作风,变换视角,以低姿态来撰写贴近群众的新闻报道,服务于群众。

  要了解群众需求,有的放矢的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现阶段,群众对法治的憧憬、对法律知识的企盼和遇到的法律问题,就是当前新闻宣传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好的新闻报道,就要以平民视角,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关注群众生存状态,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要多到审判一线去,到基层法庭看一看,到社区走一走,去居民家中坐一坐,挖掘法官身上的亮点,办案过程中闪光的细节,询问群众对法院、法官的要求,替她们排忧解难。只有“接地气”,才能写出“活”的新闻,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才能让群众觉得是与他们心连心的。新闻报道要告诉群众如何参与诉讼,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告诉他们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程序,证据如何采用,裁判理由来自哪里,这样也会迎得群众欢迎的。

  总之,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只有贴近群众,才能息息相通;只有融入生活,关注民生,才能使新闻宣传工作具有普遍的认知力、巨大的凝聚力、感召力,才能摆脱“自说自话”的境地,赢得读者和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