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公开的“微博时代”

时间:2020-04-30 09:2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吴仕春
  从人类创设法庭审判案件以来,审判公开就成为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永恒课题。人性好奇探求的本质与庭审封闭的根本属性相互交织,成为公民知情权与司法独立、公权力运行公开与当事人隐私权保障之间博弈的焦点。

  在国外,司法审判究竟应如何公开,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做法。在英、美等国家,新闻媒体可以旁听相关案件,但是不允许拍照摄像,报道时只能通过文字配插图的形式。这种有点坚守传统的规定初衷旨在避免拍照及电视台直播对法官注意力的分散,同时减少媒体“围观”庭审造成“媒体审判”的可能性。在中国,从电视播出“四人帮”庭审实况开始,对包括庭审公开在内的审判公开的探索就一直没有停歇。

  究竟什么是最合适的审判公开模式,目前仍没有定论,但勇于探索的精神却是法治社会“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精髓。只要有利于公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且在法律权限范围内,就可以大胆试、大胆闯。近来,最高人民法院鼓励全国法院通过微博等现代信息传播形式进行审判公开。在6月28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努力把法院网和官方微博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展现法院形象、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的重要舆论阵地。据媒体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法院系统开设官方微博的达619家。中国审判正在走进“微博时代”。

  法院开“微博”,既是在赶时代的潮流,也是向社会宣示一种态度:那就是不管时代如何变化,追求审判公开的理念恒久不变。审判公开的“微博时代”,反映了法治理念的进步,更彰显了执政党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念。

  “微博时代”的审判,应是更加公正的审判。“微博”传播的特点是主体多源、信息海量、传播迅速。通过“微博”公开审判工作,必然面临全民关注的压力,引发“全民透视”结果。这既带来了压力,同样也是促进审判工作有效提升的强大动力。这要求审判结果要更加公正,才能经得起全社会不同阶层、各种观点的“评头论足”。

  “微博时代”的审判,应是更加为民的审判。“微博”背后,是巨大的社会公众群体。在“微博”传播下进行审判工作,应该更加着眼于司法为民。审判工作是不是真正便利于人民群众、审判结果是不是真正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审判程序是不是真正保障了群众的法定权利,都要受到“微博”传播的检验和审视,足以产生推动审判工作自身完善的“倒逼压力”。

  “微博时代”的审判,应是更加高效的审判。对审判工作的评价,公正是核心因素,效率也是至关重要。“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的西方法彦,在信息时代显得更加贴切。在“微博时代”下,从案件进入法院那一天起,审判工作的效率高低就处于社会公众的持续监督之下。任何无理由的办案拖延、任何故意的审判延宕都将引发网络舆情的强烈反弹,造成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

  从“广场审判”到“法庭速描”,从“电视直播”到“微博同步”,人类对审判公开的探索没有止境。在中国,对审判公开的每一步探索背后都展现出了我们党勇于公开的执政魄力、敢于公开的制度自信、惯于公开的严格要求,这些可贵品质都将成为中国政府通过法治监督公权力运行的核心理念,持续推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