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公信需善于聆听群众心声

时间:2020-04-30 09:1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尚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明确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提升司法公信,显然存在诸多路径,笔者这里仅谈一点。笔者认为,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当从学会“聆听”做起,不应只听取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认可赞许的“好声音”,更要主动排除误导和干扰,多种角度、多种渠道聆听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意见和建议的“真声音”。

  人民法院应善于聆听陪审员的“真声音”。随着经济的发展,法院的受案范围越来越宽广,案件的专业程度也随之增高。法官虽然在不断充实自己,但也难免在专业学识及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人民陪审员中很多都是某一领域的专业人士。在其熟悉的领域内,人民陪审员可以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从而使法院的判决更加公正、更加权威。此外,随着人民陪审员审判水平的日益提高,陪审员在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调解办法等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法官应善于听取陪审员的合理建议,真正发挥出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应敢于聆听媒体的“真声音”。对于媒体的监督性报道,法院不能畏惧退缩,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回避问题的存在,而需要有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气魄胸襟,积极听取,理性应对,敢于自我审视,寻找不足并及时纠正。同时,主动与媒体沟通,坦诚公布对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法官从业素养,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法院管理机制。而对于媒体报道的片面性及不规范性,法院也应认真分析问题所在,一方面需及时回应,澄清事实真相,避免失实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应主动与媒体交流合作,增强媒体报道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如在报道案件时,媒体除了关注案件吸引眼球的故事性以外,可以适当加入“法官说法”部分,这样既可以让受众对案件有更加理性的认识,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普法作用。

  人民法院应勇于聆听当事人的“真声音”。法院在司法工作的开展中,更应重视聆听当事人意见的表达。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法院应广泛收集并及时回应,让群众在与法院平等交流和互动中,不断增强对法院司法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另外,由于对法律法规及法院工作缺乏了解,难免会有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产生抱怨甚至指责,正如美国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一书中说:“没有一个国家部门会像法院那样受到公民那么彻底的误解。”对此,法院绝不能置之不理、不闻不问,而应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澄清误解,并积极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通过坦诚的沟通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

  总之,法院只有懂得聆听群众对司法工作意见和建议的“真声音”,不断拓展沟通渠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才能继往开来谱写出更多更美妙的司法“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