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小伙返乡6次办护照,补5张证明多跑3000公里。其辛酸遭遇经媒体披露后,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河北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董仚生表示,“谁给人民群众找麻烦,我们就一定让他有麻烦!”
在媒体的监督下,本来“千难万难”的办证,几乎眨眼间便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让人们再次感受到了媒体的巨大威力。梳理这起“办证难”事件,给人感受最为强烈的是,“事情发生—媒体曝光—领导批示—高度重视—得以解决”的非常规思维模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对“有困难找媒体比找法律更有效”的错觉更加坚信。媒体“超大功能”现象的盛行,愈发反衬“媒治”代替法治的隐痛。
“媒治”代替法治早就由来已久。稍稍留意,我们就不难发现,目前我们的社会存在着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许多问题久拖不决,在媒体介入之后,相关部门雷厉风行,新闻事件的责任人很快被停职反省。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媒治”,也就是通过媒体的力量治理社会。之所以出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在“法治”体系不完善,“人治”强势“法治”弱势,只能通过媒体这个中介,把事实曝光,用舆论以及民意的压迫,促成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一种在压力之下解决问题的方式,与法治的理念背道而驰。一旦形成常态,必将削弱法治的权威。
“媒治”的盛行凸显了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功能和对公共事务的干预功能,其背后隐藏着法治的诸多无奈:本来应该通过依法解决的事情,因为没有媒体的舆论监督,久久不能得到公正合理解决,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旦媒体介入,很多被监督的部门即迅速做出处理,以致人们把公平正义寄希望于媒体的监督,却忽略了法治的重要。出现这样本末倒置的结果,从一个侧面充分说明了目前我们尚未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同时也充分说明了过分放大的新闻媒体监督权力,已经远远超出了新闻媒体自身的承载能力,长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众所周知,追求法治是现代社会的终极目标。“媒治”作为社会管理和“权利监督权力”的形式,其本身应该是法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能凌驾于法治之上。一方面,成熟完备的法治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媒体,只有不断夯实媒体的力量,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另一方面,媒体没有治理社会的职能,一切社会管理活动都应该遵循起码的法律和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依据制度问责,绝不能依靠媒体的“快速纠错机制”来重建。要彻底改变“媒体纠错”的常态化,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树立法律权威,巩固规则意识,才能消除对媒体监督产生的“过度路径依赖”,也才能让社会管理走上法治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