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十一黄金周因为《旅游法》的施行,比往年更多了一层关注热度,除了对道路拥堵、国人素质、景区环境的各种吐糟,旅行中是否存在强制购物、景区门票是否随意上涨等调查也被争相报道。虽然《旅游法》在黄金周的首场亮相不尽完美,但它蹒跚学步的努力姿态仍得到了公众的更多赞扬。
纵观《旅游法》的出台过程,公众的意愿可以说起到了巨大的导向作用,消费者在以往旅行中遇到的各种“被绑架”现象因为民众的呼吁、媒体的关注而引起立法部门重视,《旅游法》对景区门票随意涨价,景区超载接待,零负担团费,安排购物,导游吃回扣、服务费不清等现象都进行了法律规范,旅游行业也将因为《旅游法》的实施而走上规范化道路。
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的今天,法制社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问题,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能力也不断提高,运行的法律存在的不尽合理或是缺失的地方一旦显露,则民众呼吁、媒体关注、法律从业者建议,社会各方意见形成合力,引起立法部门关注,从而实现一场自下而上的立法改革,民意在推动立法完善的进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立法机关对民意导向的反应敏锐与尊重,不能不说是坚持了立法进程中的“群众路线”。
近年来,似乎是进入了立法的丰收季:网络上诽谤他人、造谣生事、传播虚假信息等问题层出不穷,两高汇集民意,迅速出台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网络犯罪标准,规范网络秩序;交通事故多发,酒驾首当其冲,《交通安全法》将醉驾入刑;精神卫生法最初起草时,原本并没有考虑“被精神病”问题,后由媒体报道几起“被精神病”事件,使这一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引起立法机关重视,明确“被精神病”的责任……美报在报道中写道:民意在影响中国人大立法过程。公众们也似乎有了这样的感觉:呼声正在被官方重视回应,意见正在被高频采纳,权利正在被支持保护。民意贯彻于立法过程的始终:立法前群众的呼吁,立法中意见的征集,立法后效果的回馈。公众涌起的是一股自豪感。
最近,假日办又在就长假是否保留征集民意,官方的主动姿态,民众的踊跃参与,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更为科学、合理、人性的假期安排正在酝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