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济阳公路河南济源段,不足7公里的路段设有6个收费站点,每个站点都有专人把守向外地大货车挥手收费,大货车行驶至这些站点时,都会减速慢行扔下两元钱,否则很难通过。记者对济阳公路局进行了暗访,却被告知收费与己无关。
此山非我开,此树非我栽;若打此路过,照收买路财。不足七公里路程设有六个收费站,每年敛财达百万。如此“开源”创收,不得不让人佩服济源某些人的“精明”。而相关部门“睁眼瞎”的“淡定”,更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如果乱收费,是发改委管,如果是车匪路霸,则归公安机关管。”公路局工作人员的一席话,将推诿责任展现的淋漓尽致。人们不禁要问,在这“精明”与“淡定”的背后,是什么在撑腰,使得买路财的猖狂竟然到了如此荒诞的境地?
不可否认,公路需要保养,需要资金投入,但收费点的设置也应该合理又合法。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尽管规定铁板钉钉,但济源依然我行我素,让本该得到落实的行政法规变成了一纸空文,致使原本畅通无阻的“民心路”变成外地货车司机的“闹心路”。这样明目张胆的拦路收费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法治思维缺失的表现。深究其缘由,一是存在权力寻租行为,相关部门利令智昏,罔顾法律,妄图在管辖领域获取最大的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二是法治思维方式的淡漠,导致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产生,最终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国家公信力。
据了解,这种乱收费的现象已经存在了几年时间,需要追问的是,难道济源的相关部门是生活在“桃花源”中,两耳不闻窗外事,对此事毫不知情?他们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保护伞还是既得利益者?这其中是否隐藏着一些贪赃枉法的“蛀虫”?这确实是一个大大的问号。既然公路局已经把皮球踢给了当地的发改委和公安局,那么这两个部门就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把问题摆清楚,在自证清白的过程中把真相告诉公众。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执行”。建设法治国家并非一句空洞的口号,法律法规也不应束之高阁,成为摆设。各部门应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多在执行上下工夫,释放打击违法犯罪的正能量,而不是充当乱设卡乱收费者的保护伞,这样才能根除车匪路霸,还道路以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