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厦门翔安一中发布一份界定男女生恋爱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有8条标准:QQ、贴吧、短信等通话涉及男女关系即视为谈恋爱、男女生不许在校园内过生日……甚至一男一女单独出现也可能被定为早恋。校方回应,确有此事,但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10月31日《京华时报》)
其实,类似雷人的规定或者意见,并不仅此而已。比如,杭州长河高级中学制定包括男女生不得成对单独出现在校园里、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等。佛山某中学也要求,除非班主任批准,否则男女生“不能够一对一独玩”;遇到困难尽量找同性同学解决,“男女生之间不得借故互献殷勤”等等。
作为学生,学习是摆在面前的首要任务,其他任何事情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厦门翔安一中的征求意见稿,目的就是确保学生将精力用在学业上,不要为其他事情分心。如此做法,校方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通过“扩大解释”的方式,将正常的男女生交往定义为谈恋爱,就有点牵强和难以接受了。
对于恋爱,校领导以及教师可谓闻之色变。由于学生处于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恋爱观没有正确的认识,也不能准确的厘定和把握异性交往之间的分寸,如果不对他们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影响他们的学业,贻误他们的人生发展。在这方面,我们见惯了周围太多的事例,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但是,凡事都要讲究一个度,过犹不及。虽然处于校园内,但学生也是社会的因子,不可能被置于真空环境中,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切断。通过正常的沟通,不仅可以使学生纾解学习压力,放松紧张的心情,更能培养和拓展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而且,通过交流,可以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提升学生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对于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依靠学生“单兵作战”去冥思苦想,肯定不如“众人拾柴”的效果好。这对于促进学生同步发展、共同提高,提升学生整体的学习成绩,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翔安一中的征求意见稿中,我们看到的只有“扩大解释”,难免具有“无罪从疑”的倾向,这对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增强交往能力,以至培育学生综合能力未有裨益。如果按照校方的意思,杜绝出现“疑似恋爱”情形,那就只能专门成立“男子学校”或者“女子学校”了。
管理学生,还是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和底线,制定最贴身的校规校矩。如果只顾雷人,而不顾学生的实际需求,这样的校规最后只能沦为“笑规”,不要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