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不知古桥是文物?

时间:2020-04-30 00:1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默
  一座始建于明代,至今有400多年历史的县级文物八仙板桥,因清理河道垃圾被周鹿镇政府拆掉。消息在网上传开后,立即引起关注。对此,周鹿镇党委书记解释,古桥被拆系意外,且在拆除古桥时,镇政府不知该古桥是文物。(10月28日 广西新闻网)

  文物是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研究历史,发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重要意义。文物发掘和保护,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历史责任,对此,当然也适用于马山县周鹿镇政府。

  这座始建于明代,至今有400多年历史的八仙板桥被拆,当地镇政府回应称并非故意要拆,而是因桥下堆积有大量垃圾,堵塞了河道,遂请人用钩机去清理,孰料钩机太重,石桥承受不了而垮塌,他们才将其拆除的。而且一开始也不知道该古桥是文物,直至有人提醒后才知该桥是文物。

  镇政府居然不知早在1989年就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的古桥属于文物,无疑是则奇闻!也充分折射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文物保护意识是何其淡漠!连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对辖区内的文物都心里没底,甚至到了毁坏珍贵文物而不自知,需要他人提醒的地步,如此又何谈文物发掘和保护?

  令人揪心的是,当今社会,类似文物被毁的事件比比皆是,多少极具文物价值的百年老屋、百年老店、老楼纷纷被各地政府列入拆迁对象,在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商品房开房中灰飞烟灭。多少文物“待字闺中无人识”,被人弃如草芥,随意处置,自生自灭!

  见证了400年风雨的古桥被拆除,是文物保护工作的耻辱。“罪魁祸首”是当地镇政府,但该县文物保护部门也难逃“帮凶”之嫌。古桥本来建有保护碑文,后因故丢失。但该县文物保护部门却并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比如恢复设置必要的保护碑文,建立定期检验制度等,无疑是对文物监督管理的失职渎职。据报道,南宁市有关部门已经按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对周鹿镇政府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马山县监察部门也对镇政府相关责任人展开调查。那么,该县文物保护部门是否也该认真反省反省?

  窃以为,5万元罚款并不足以弥补文物毁损的缺憾,但可作为一记文物保护的警钟:文物保护不能停留在嘴上,而必须切实落实到行动上!否则,你我都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