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翟树全 为人民司法

时间:2020-04-29 19:1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匡敬武
  翟树全法官,1989年起在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2年3月任副庭长。参加工作20多年来,他扎根基层,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他坚持秉公办案,调解诉前纠纷3000多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踏实工作,清白做人;他无怨无悔地服务百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当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3年7月,翟树全法官被中组部、中宣部列入“最美基层干部”广泛宣传。

  翟树全同志真实地以点点滴滴的亲民爱民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正内涵,在百姓心中一笔笔勾画出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他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体现了一名党员法官的高尚情操。作为基层法官,要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司法能力,严格依法办案,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基层法官要向翟树全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理念,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树立情系民生的公仆意识,切实克服服务群众工作意识、能力不强等问题,增强与群众的感情,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一方面要提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判决说理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法院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司法实践中,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贴近人民群众要求,回应群众期待,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提升人民法院的满意度。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我们要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不断建立健全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法院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诉讼指导、案件受理、诉讼答疑、判后释明、领导接访等“一条龙”服务,拉近与老百姓的距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如果没有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会经不起引诱,被糖衣炮弹击倒。因此,我们要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为民务实清廉、艰苦朴素的作风,自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规范司法行为。自觉保持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保持淡泊朴素的生活方式,培养高尚的道德观念和品质,秉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德底线。只有坚持清正廉洁的理念,才能从内心深处自觉加强自身的修养,才能保持优良的传统文化,维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