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日前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贺年卡、台历等成为不少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典型的“微腐败”,小小纸片背后隐藏的“大浪费”十分惊人,有的县此项花费相当于建一所希望小学。(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岁末年初,通过贺年卡联系友情、表达祝福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情感沟通方式。贺卡作为庆贺新年的独特交流方式,对于加强联络、勾通感情、增进友谊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人却在这“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东西”上打起了主意,将公款消费的“魔爪”伸向了贺卡。
一张小小的贺卡因为公款消费的介入让其变了质,贺卡不再是一张贺卡,而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有媒体揭秘贺卡印制利益链:印四千元贺卡开六千元发票。至于送贺卡环节,则更容易藏污纳垢,潜伏着其他腐败。时下,不少人“挂羊头,买狗肉”,打着送贺卡的“幌子”送礼,以达到收受贿赂的目的,而且还较为隐蔽,不易发觉。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让群众看到了中央狠刹“四风”的决心和力度,这项举措的意义也已超越了公款贺卡现象本身的警示价值。这便意味着过去每逢过节就大势邮寄贺卡拉人情的现象将减少,不必要的公共财政的支出也将减少,官员们利用贺卡大肆挥霍公款的行为也将有所收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讲,遏制“公款贺卡”,各地需要做的就是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将通知精神落实到位;对于违反禁令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教育一方,震慑一片;必须让“追责利剑”出鞘,杀一儆百,使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只要持之以恒动真格,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便会吹起勤俭节约的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