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问题学生”学校不能逃避责任

时间:2020-04-29 18:4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舒锐
  “我被退学了。前天只是来学校看同学,后来被班长告到政教处。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保安室的墙上有我们的单寸照,照片上面还贴着‘恐怖份(编者注:应为分)子’。我们又没有干什么坏事,为什么是恐怖分子?”昨天下午,网友“懒人没有罪”在微博上发了这么一条帖子,希望校方给他一个解释。对此,校方解释,照片是值班的保安小李私自贴的,字也是他写的。(11月7日 人民网)

  虽然从新闻中,我们无法得知这些学生因何被退学。但是,根据我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只能在学生有“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偷盗屡教不改”等严重违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对学生勒令退学。所以,如果开除决定并没有问题的话,这些学生确实是令学校、老师、同学头痛的“问题学生”。

  如何对待被开除的“问题学生”,这是令学校更为头痛的敏感问题。客观地说,如果对他们像对待普通学生一样,这似乎有些安全隐患。在山东省阳谷县就曾经发生过,一名初二学生被学校开除后,因对班主任老师心怀不满,竟持刀回校连捅班主任老师两刀致其死亡。而11月3日晚,就在该校,已经退学的小刘进入教室,把班级秩序搞得一团糟,该校上学期也发生过几起类似事件,都是退学学生混进校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反观该校作法,政教处将照片转交给保安室,让保安室工作人员对着照片认人。一旦出现这几名学生,及时禁止他们混进校内,同时,也并没有交代保安不能将照片另作他用。而保安将被退学学生的照片进行公开张贴,并使用诽谤性的语言进行评价,已侵犯学生的名誉权。学校的管理行为显然不能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因此,学校和保安都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学校出于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考虑,确实有必要对他们采取一定措施。但是,这并不是说,学校可以永远向他们紧闭大门。学生被开除,虽然有学生自身原因,但这也说明学校曾经并没有履行好教育责任。开除学生只应是学校为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无奈之举,并不意味着学校从此就和他们“恩断义绝”,不能让开除成为学校推卸责任的手段。

  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被开除的“问题学生”。他们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他们过早地被“赶”入社会,他们在一时间难以实现从学校到社会的完好对接。他们对母校存在着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一方面对同学、老师有着不可割舍的感情,一方面也为自己被开除的现状,感到内疚、悔恨甚至仇视。

  学校理应在他们今后的成长教育上付出更多一些,做得更好一些。通过建立长效观察沟通机制、定期回访制度,掌握他们的现状,对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指引,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当他们回校,更应该主动为他们搭建起和老师、同学交流的平台,甚至当他们改掉坏习惯之后,还可以让他们重新回校接受教育。

  如果连母校都不能包容、原谅他们,都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复杂的社会就更难承担起相关责任。也许和他们一刀两断,学校可以少了一个问题学生,但不容忽视的是,社会从此多了一个问题青年,甚至问题将更为严重,这值得每个学校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