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设立“党员先锋岗”,旨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示范、带动全市法院干警更加为民便民护民。在全社会大力践行群众路线之际,重庆法院系统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口,以服务、便民为宗旨,以“党员先锋岗”为载体,无疑是给践行群众路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与落脚点。
法院设立并完善“党员先锋岗”具有必要性与迫切性。身兼党员与法官两项光荣职责于一身,理应在法院工作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不仅是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法官作为社会裁判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而且在当下的社会背景下有更突出的时代意义。法院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案件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这种情况下,发挥党员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纽带作用,更利于工作的开展,同时优秀党员法官通过自己良好的工作形象,也能够为法院系统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法院公信力。
法院设立并完善“党员先锋岗”需要明确服务性质。“党员先锋岗”往往设立在诉讼立案以及人民法庭等部门,是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为老百姓办事情的部门,也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无论是诉讼服务还是案件审理过程,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处在一个为老百姓服务的角度去办事,而这也是“党员先锋岗”设立的初衷与核心价值观念。“先锋”不仅要为老百姓想在前,还要跑在前,办在前,“一颗热心走在前”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价值。
法院设立并完善“党员先锋岗”需要措施具体。在日常工作中,“党员先锋岗”做事比说话重要,一杯热茶比一份报告重要,“党员先锋岗”工作人员要根据所在岗位实际,规范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履职尽责,精研业务,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要精神饱满,态度热情,展现一流的司法形象,提供有效的帮助,提供老百姓最需要的服务。
法院设立并完善“党员先锋岗”需要经得起考验。“先锋岗”是形式但是成败在于内容。敢于承诺,兑现一流服务,公正、高效、热情、便民应该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体现在每一次和老百姓打交道的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要带头优质高效服务,努力以一流的服务态度、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服务水平,让诉讼服务对象满意。“先锋岗”的成败由老百姓的口碑决定,经得起老百姓的检验。“党员做示范,服务当先锋”应该成为法院系统每个党员的“必修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