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时间:2020-04-29 18:4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郑艳申
  近日,厦门海关公布了两起特大团伙走私象牙案的侦办细节。接连两个团伙,取道厦门走私象牙,总共数量达到惊人的11.88吨、价值6.03亿元,为近年来中国海关查获的最大象牙走私案。(10月5日《海峡导报》)

  当笔者看到上述新闻,脑海中立即浮现的就是那句广为传播的公益广告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当前,一些人环境意识淡薄,珍稀动物不经意间就被摆放在了餐桌之上。皮草制品与艺术藏品也在剥夺着动物的生命,甚至更多的是以一种残忍的手段折磨动物。例如,为了取得完整象牙,盗猎者会残忍地直接把大象的大部分头部切掉。人类以文明自居,却忘了人与动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之上,组成了一个互为依存、休戚与共的“生态链”。每一个动物的灭绝,即意味着有一个“链条”断裂。

  当然,我们也一直在致力于保护野生动物。早在1950年,中央就公布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新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从此开始起步。1988年,我国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但面对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生物物种危机,这些努力无疑是远远不够的。

  一方面,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的有效落实。应不断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既包括增加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又包括增强对动物福利的保护。防止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方式对待野生动物。同时,我们必须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不能使其成为一纸空文。只有明确责任,并对违规者坚决追责,才能使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落到实处,才能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引导民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每个人都应明白自己作为地球生物链中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野生动物。每个人都应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拒绝皮草制品、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树立文明的社会风尚,这既是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具体体现。只有人人树立主人翁意识,杜绝个人买卖行为,使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失去市场,消除野生动物贸易的产业链,才能最终杜绝伤害野生动物行为。愿我们与动物和谐共处于美丽的地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