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生柯尊年,在实名举报宁陕县副县长叶庆春借学生出国参赛之际公款出游后,住所常遭多位不明身份的人包围。为此他买来监控设备,把家的周围监控起来,出门必戴钢盔手拿擀面杖防身。(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中纪委和监察部曾发出通知,提倡公民实名举报,理由是有利于案件的查清,能够更快地对贪官作出处理。但,当柯尊年实名举报三个月后还未查清事实,当地建筑商出面为副县长叶庆春说情,柯尊年住所多次遭不明身份的人包围。柯尊年只好头戴钢盔、手持擀面杖防身,这一切都显得是那样的荒唐,这一切又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第一,开发商为什么自己提供10万元来请柯尊年“摆平”媒体?当然,建筑商罗尔平在找到柯尊年时已经将动机交待得一清二楚了。那就是“假如老叶完了,我这个项目也就完了,分管领导是至关重要的”。那么,罗尔平与叶副县长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以至于其原意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摆平媒体,摆平一切呢?其实,答案或许不言自明,接下来的只需要纪委及检察机关开展工作。
第二,面对公民的实名举报,当地纪委及检察机关竟然“调查”三个月都毫无进展。柯尊年找过当地的检察长并上缴了开发商给自己的11万元。在接受中青报采访时,检察长孙启斌也证实确有其事。直到9月份网上开始出现相关消息时,检察机关才真正开始调查。检察长孙启斌回忆说,当时柯尊年来主要是三个目的,一是要求举报,一是要求司法保护,此外,“柯尊年还说他来是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害怕别人给他钱陷害他”。不过孙启斌又说,“即使这些钱真的是开发商给的,定性上可能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他是边举报边收钱,我们宁陕检察院以前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个回应显得是那样的荒谬,直接避开了叶庆春副县长的问题,转而指向钱财不知怎样处理。笔者认为,当前检察机关最应该做的是副县长叶庆春等人涉嫌公款旅游或者由他人买单是否属实,并调查幕后是否有权钱交易等犯罪问题。
第三,柯尊年在举报后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我们应当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检察机关开始真正展开调查后,罗尔平带人围住了柯尊年的家,不断骚扰恐吓。柯尊年夫妇不得不花了近5000元在楼梯口和家里分别安装了4个摄像头,出门时带上钢盔和擀面杖。柯尊年的“装备”正凸显着对于举报者安全保障制度的缺失。如何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其实,对于无端包围他人住宅,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们深思,是因为我们明白监督举报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甚至是义务,必须依法严格保障。保护举报者,就是保障公民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保障公民的监督举报权才能有效推进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工作。试想,如若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又何谈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呢?同时,纪委及检察机关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对于群众举报事项依职权尽快查明,并向公众公开。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和政府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