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警方的处理,蒋光容老人及家人表示不服。为了自证清白,她甚至以“全家死绝”来赌咒。昨日下午,蒋光容老人委托女婿、孙子和儿媳等前往南外派出所,书面表达不服警方处理。南外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处罚一经作出,相对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24日《成都商报》)
面对媒体,蒋光容老人用赌咒的方式表达了内心的不满,虽然如此的方式不科学、不文明,也不具有说服力,但却表明了她的态度。虽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了处罚决定,但蒋老太并不认同,她坚称自己是被三个孩子撞到,并没有讹诈他们的意思。在缺乏其他证据的前提下,三个孩子的说法与目击证人的证言,显然将蒋老太置于了不利位置。
对于该事件,网上也充斥着不同的声音。部分人坚持认为,蒋老太故意将责任推给三个孩子,明显是在敲诈助人为乐的小学生。也有部分人认为,按照“先撞人后救人”的逻辑规则,小学生搀扶老人的行为应以撞倒老人为前提。可以说,两种观点的对立已经失去了事实和证据的支撑,完全将事件置于了偏执情绪的裹挟中。如此的视角,不仅不利于正确客观的审视事件本身,也不能惩恶言善,彰显社会正义。
其实,蒋老太也不必以“全家死绝”的言辞来自证清白,毕竟,事实就是事实,赌咒不可能成为还原事件真相的证据。蒋老太及家人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不存在“讹人”的举动,而是对方存在侵权的事实。不管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需要以证据为基础和根本,才能让自己的诉求得到支持。就目前来看,蒋老太手中的证据证言明显不足,如果不能找到新的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只依靠赌咒来表明自身的清白,明显是行不通的。
两种情绪的宣泄,代表了两个不同的立场,也阐释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但是,观点的表达,不能偏离审视事件的正确视角,一切都应该回归到法律的视角,用法律的眼光去洞察事件的来龙去脉。不管是蒋老太一方,还是小学生一方,我们最需要的就是他们拿出还原事实的证据,而不是用类似“全家死绝”的赌咒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