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指标逼出“冤假错”

时间:2020-04-29 13: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志清
  日前,河南省公安厅出台规定,省内各级公安机关严禁下达“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退查率”等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不得以破案率、批捕数、起诉数、退查率等指标搞排名通报。

  指标考核一直以来都是基层执法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用来督促执法效率,约束不合理行为等,作为一种内部考核机制,形成了竞争氛围,能够激发相关部门的工作动力,能够督促机关查漏补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但在指标考核的执行过程中,过于强调“数量”“效率”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执法本身质量的优劣,导致僵化的非科学的指标走向了事情的反面。具体到司法领域,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则会造成假大空,形成错误的政绩观,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甚至会造成“冤假错”的出现,成为司法败笔,影响社会公平与正义。

  “不合理指标”背后的施政思路是典型的“一刀切”式的数字管理。如何达到指标考核“强化管理、督促进步”的初衷而又不在这条路上出现偏差,需要调整思路,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追求效率。河南省公安厅废除“破案率”等指标,此举旨在防止民警因办案指标和“限时破案”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用强硬的态度将指标考核“拉回正轨”。

  废除不合理指标也不是一概不管,而是改进管理方式、科学判断决策,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执法观念。河南省公安厅的措施中强化了执法质量在考核中的比重,对于发生冤假错案实行“零容忍”,直接划定为不达标,这样的做法显然更能为老百姓带去实际利益。为老百姓服务不是以“多快好省”为目的,更多的要看质量与效果,别让“指标”绑架了行动,老百姓满意了才是真的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