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收费“手术刀”割掉了良心

时间:2020-04-29 08: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余华新
  近日,柳州一市民到柳州市工人医院南院骨科,做腕管综合症微创手术。术前,医生推荐了一个医疗器械代理商,要求患者向对方购买手术刀,患者家属感到不可思议。(南国早报11月27日)

  上学要交学费,看病要交药费,花钱买服务自古天经地义,然而教育、医疗等事业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属性,其性质决定其不能像其他行业一样完全由市场说了算,更不能唯利是图。如今,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了,有些医院却开始收起了“手术刀费”,照此,以后患者看病岂不是还可能要交“手术台费”“手术灯费”了,该医生的做法是在让人汗颜和愤懑。

  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都是来百姓的一块“心病”,许多人曾列出了进一趟医院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除基本的“医药费”外,还包括“挂号费”“专家费”“检测费”“消毒费”“器械费”等等,不一而足。不可否认,医院的有些收费合情合理,但各种乱收费现象也十分普遍,并且广为群众诟病。

  近年来,我国“杀医”事件层出,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究其根源,基础国民医疗体制不完善、资源不均衡是一方面,部分患者及家属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是一方面,同时,医护工作者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缺失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部分医生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过程中暗箱操作非法获利,其最后往往都由患者埋单。

  要从根本上杜绝医院乱收费问题,必须从制度上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改革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同时,改革规范招标采购机制,切断生产流通领域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

  医者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历来为人们尊崇爱戴。但医护工作者若因一己之私而至患者利益和医者名誉不顾,甚至以身试法,则不仅愧对了“白衣天使”四个字,更丢失了一个社会人应该拥有的最基本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