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以顺利执行,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成立民事诉讼保全实施组,将诉前、诉讼财产保全实施的职能从立案庭、审判业务庭等部门分离出来,由保全组统一负责,确保审判法官专心于庭审裁判。
保全组成立后,将有效减少审判部门的事务性工作,为案件当事人办理保全事务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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