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满意”成为公务员的品牌

时间:2020-04-29 05:1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受表彰人员和与会代表。李克强对广大公务员提出四点希望:一要促进改革创新。二要始终勤政为民。三要践行法治原则。四要严守清正廉洁。(12月17日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被评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绝大多数来自基层普通岗位,他们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大家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群众办事,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让人民满意就是这些公务员的最高荣誉。这种精神值得发扬光大,全体公务员应该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学习。

  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能够亲身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既是难得的人生际遇,也是全体公务员共同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公务员不仅是改革的参与者,更应成为改革的推动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必然会触及利益,要从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义无反顾,勇挑重担,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前列。而始终勤政为民,是公务员以改革精神为人民服务的一贯姿态。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忠于职守,尽心竭力。要把让人民满意的标准高悬头上、牢记心上,把解决群众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实现人民期盼体现在行动中,进而打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政府。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牢固确立法律意识,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句漂亮的口号。作为行使公共管理职责的公务员,需要在内心深处敬畏法律,真正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不断推进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保证国家的有效治理,身体力行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更为重要的是,不廉者,政令难行。任何时候,公务员都要严守清正廉洁。身为公务员,就是选择了一条为公众服务的道路。要得到群众信赖、让人民幸福,就必须清正廉洁。各级公务员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建设廉洁政府,做俭朴清廉的表率。

  “公考热”的高烧持续不退,有人认为权力成为年轻人热衷“考碗”的重要原因。“国考热”本质就是“权力热”。尽管这只是一种现象,未必尽然,却折射出当下公务员岗位的现状与社会心态。对公务员的考核评价,必须建立严格有序的制度,包括引入公众评议制度,让公众对公务员去留升迁有话语权,使公务员像“考进”一样“考出”,更多采用聘用制招考公务员,使公务员退出机制常态化;改革养老金双轨制,规范公务员收入。最关键的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公权运作,启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以零容忍态势治理各种公权腐败行为,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贪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