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遏制公款浪费哪种监督最有效?公众监督、媒体监督与纪委监督排在前三位.。(12月17日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奢侈浪费之风,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党员干部,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款,胡吃海喝,喝腻茅台喝拉菲,动辄一桌大吃大喝上万元,座驾更是国产的档次低,合资的马马虎虎,全进口的才够档次,另外还有什么的住星级酒店、发高档礼品等等这些行为既严重违反了党的“八项规定”,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笔者认为将这些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有必要。
很早以前,毛泽东主席就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虽然我们今天的经济发展和毛泽东时代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我们今天在大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时候,对哪些不顾党纪国法,肆意妄为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搞“舌尖上的腐败”,搞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行为以违法犯罪论处,这对警示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口”、“脚”、“手”,震慑哪些铺张浪费已成习惯的党员干部是一个极好的办法。对干部转变作风,对党风廉政建设都是大有好处的。
这些年党和政府针对公款浪费行为,出台了不少规定,且有中央领导率先垂范。比如习近平总书记离京视察,从深圳、珠海、佛山到广州,沿途不封路、不清场,不铺红毯,入住普通酒店普通套房,吃自助餐;其后的河北阜平访贫之行,也让“四菜一汤”成为了网络热词。“八项规定”实施一年,近2万干部受处,一方面说明我们反腐的力度大,另一方面说明公款浪费还大有市场,还有很多干部把党的规定当“耳边风”。由此告诉我们要真正治理公款浪费,对公款浪费立法论罪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近些年,人民群众对公款浪费,奢侈之风,深恶痛绝。大家都认为公款浪费是败坏社会风气的顽症,更是污染政治空气的“痼疾”,是到了下大力气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现在如果我们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是顺应民意,会受到群众热烈拥护的。
由此看来,惩治公款浪费,将公款浪费立法论罪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