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北京市平谷区积极推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时任北京平谷区长、现任北京平谷区委书记的张吉福曾代表政府出了两次庭。坐在被告席,一次赢一次输。目前在平谷,民告官案一把手出庭率达85%,张吉福说,各种司法建议已成为政府的“监视器”,“只要行政负责人出庭的案子,没有再出现上访”。(2013年10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滥用权力已成为行政执法的一大毒瘤,也是老百姓最深恶痛切的,曾几何时,非法行政事件一度在全国各地纷纷上演,也有许多各类行政案件纷纷涌入法院,因为种种原因不少行政案件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以撤诉结案,即使是熬到开庭,一些行政官员也根本不当一回事,大多不肯出庭,司法对非法行政的震慑力非常有限,严重损坏了政府形象和司法的公信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将有更大的作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成为常态。体现在司法方面,就是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让行政执法步入法律的轨道,让行政官员都能够重视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
行政官员在遭遇“民告官”的行政官司时,不能一副“老爷”派头,一口官腔官调,唯我独尊,而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自己的心态,积极主动应对,做到主动出庭,让出庭成为常态,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成为行政官员内心膺服的信仰。官员出庭是对宪法法律权威最起码的尊重,在行政官司中,官员出庭唯有形成常态,我们建立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会真正落到实处,建设法治中国将不再只是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