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自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俊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2014年1月6日 新华网)
时下,反腐之风劲吹,然而一个呼和浩特铁路局的副局长却能够成长为受贿1.3亿的“巨贪”,实在是令人咂舌。
从媒体的报道来看,马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而且所得的亿万家财还给其带来了如何藏钱的巨大烦恼。其与小说人物葛朗台相比,虽然同样“吝啬”,但他获取的却是实实在在的无道之财;与其他挥霍享受无度的贪官相比,那也只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因为贪腐本身所造成的社会危害都是同样存在的,乃至更2014年甚。这充分暴露出人性中贪得无厌的“魔鬼”一面,不管贪腐的目的如何,哪怕就是为了贪而贪,就是为了单纯地满足对巨额财富的占有欲,也会疯狂地攫取财富。
马骏飞坦言,“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有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可以看出,他在自己所走过的贪腐之路上始终是有所忌惮的,从开始的侥幸心理到后来的麻木不仁但却想着如何藏钱,这都是其畏惧贪腐风险的心理表现。
马骏飞之所以能够小官变巨贪,定是与其的权力能量与自身胆量成正比的,但关键是,忌惮之下其为何还是贪无止境呢?
表面看来,某些官员利用权力获取财富是乐此不疲,实则不然。事实上,一方面权力本是赋予官员造福民众的手段,官员却肆意捞取私利,就是官员在糟蹋权力。另一方面,当官员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一旦超越临界点,贪多贪少的法律后果已大同小异,干脆一贪到底,最终权力绑架了官员。问题的症结还是对权力的制约太少,官员对贪腐风险的忌惮还是远远不够的,很轻易地就会跨出贪腐的第一步,之后便是开弓没有回头箭。
孔子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但仅仅依靠这种君子式的自觉行动显然是不现实的,社会也不会天真地期望官员都是君子。制度性的监督、制约和教育必不可少,进而捋顺官员与权力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反腐的执行力,让官员都明白,任何轻微的贪腐行为都将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得不偿失的利弊权衡中引导官员绝不迈出贪腐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