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工作开局,最高人民法院便迅速制发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号文件”剑指纪律作风建设昭示了什么?传递和释放了上级对全年工作部署的何种信号?相信各级法院都有足够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为建设“法治中国”绘就了新蓝图,赋予了司法事业崭新的使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需要全国各级法官去实践、去履行、去完成,说明事业的发展关键在队伍、关键在人。
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机关,人民法院被称为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过硬的素质、没有优良的品质、没有抗腐化堕落风险的能力根本难以胜任和担当,说明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你在裁判中评断事,人家在法庭外评价你”。故此,法官更应该谨小慎微、细节规范,做到无懈可击。
素质关乎发展,形象至关重要。细思之,法官也是父母所养,也有人情世故。但是由于职业特殊性和手握审判权,法官必然不同于普通人,要视法院形象和个人形象为“生命”,要把洁身自好、从容面对各种利益与诱惑作为一种基本素质与功底。“不该去的不去,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要求、强管理、重监督。
司法公正最终要靠公信力来检验。如果法官不廉洁、有歪风,任凭社会关系滋扰,或者说被利益与诱惑所“俘虏”,那就背叛了党的根本宗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直接挫伤的是整个司法环境,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因此,严查重处害群之马既是职责所在,又是形势所需。
“雄关漫道真如铁”!世上没有一项权力后面不是坚实的责任赋予的,切不可掉以轻心。“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哪怕是一点小小的瑕疵,也可能“发酵”成“公共事件”,因为你的评判中有毁誉忠奸,你的裁决中有是非曲直、甚至是人命关天!“一号文件”的出台,便是要求各级法官自觉维护良好形象,真正体现公正司法,在广大群众中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