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与放”的争论何时休

时间:2020-04-28 15:0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符向军
  每逢春节来临,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论便风云再起。之所以论战不休,说明一直难有定论,各说各的理,莫衷一是,而有关部门也始终拿不出“顶层设计”的规定或措施来。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这是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最佳理由:此乃千年民俗,既是增添浓浓年味和喜庆,也是良好祝福与祈愿;而主张禁放者,最大的理由,莫非是燃放烟花爆竹屡屡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同时还伴有噪音、污染、浪费等非环保、非低碳的弊端。

  烟花爆竹,简单地禁与放,都是问题。如果“一刀切”,一禁了事,或多或少会伤害到数千年传统民俗,让人们心理上一时接受不了,甚至会遭致“民族罪人”的口诛笔伐;但过于放纵,而不施以一定的预防引导与监控机制,则会影响他人并可能引发各种爆竹伤人毁财事故,这方面的惨痛教训毋庸赘述。

  其实,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并非无可调和、非此即彼的关系,勿需去做不二选择。在此问题上,除了当事者的自觉、自律与互相理解、包容,也考验政府部门的管理智慧与能力。

  燃放烟花爆竹,沿袭传承民风民俗,寄寓喜庆和祝福,更多是出于一种怀旧情结,应予理解并尊重;禁放烟花爆竹,维护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宁祥和、节约低碳、绿色环保的生存生活环境,更是无可厚非。问题是,怀旧从来不是为了复古,缅怀一种传统民族风俗的同时,还应考虑到星转斗移、与时俱进。燃放烟花爆竹,更应注重的是精神内核的传承。注重了内核,形式上的考虑当属次要,不是非得以爆炸力破坏力惊人的火药材质制作烟花爆竹,科技化的“电光石火”亦可替代。如此,则会尽量考虑到燃放所伴生的安全、污染问题以及邻居、他人的感受,这样也会得到反对者的理解和认同。

  烟花爆竹的禁与放争论不休,事关公益民生,已然成为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道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既要注重千年传统民俗的缅怀和精神传承,也要防止传统民俗在一些人为了摆阔、炫富、发泄而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地燃放烟花爆竹的震天巨响、硝烟弥漫中渐行渐远,这就呼唤立法的及时出台完善与执法的迅速有效跟进。

  此前,多有围绕烟花爆竹放变禁、禁改限的地方法规政策制定出台,但要么是没有得到切实执行,要么是在执行过程中不了了之,这其中有民俗过于强大的原因,更有规定本身缺乏操作性以及执法者懈怠不力的缘故。

  “法治是妥协的正义”,烟花爆竹的禁与放,既是争论双方的论战,也是安全、环保与传统、习俗的博弈,还是一场民俗与管理的交锋。如何有效地平衡博弈各方的利益,兼顾社会价值与公共利益的考量,制定完善一套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以落实完善,让人们开开心心过一个“绿色祥和的中国年”,这是对社会管理者智慧与能力的考验。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