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理解,还须为人“解理”

时间:2020-04-28 14:5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宋彩扬
  有些法官,觉得面对心怀不满的当事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他们会叹气,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翻看了这么多卷宗材料,为了正确适用法律,查找了这么多法律法规,为了摸清案情,跑了那么多路……做了这么多事,怎么当事人还是这么多不满,认为办案不公呢?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获得理解呢?

  要获得当事人理解,首先要理解当事人。

  当事人主动走进法院的大门,就是想在法官面前讲理,寻求一份司法公正。大多数的当事人,并未接受过法律专业培训。他们对审判公正的理解更多的来自于自身切实的感受。一个案件即使程序规范、裁判结果准确,如果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很难让其接受,更不必说让其信服。法官宣判的时候,当事人更多的关注于裁判结果。败诉的一方和站在他们立场上的人,常常怀有不满,感觉审判不公正。但是,当他们沉静下来,他们会思考“为什么会这样认定事实,为什么会这样判”。在他们不能马上跑到法官面前发问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先读一读裁判文书

  裁判者可以通过裁判文书获得当事人的理解。

  充分、良好的沟通是增进理解的桥梁,阅读也是沟通的一种方式。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它不仅记载着裁判结果,还记载着审理过程。一份好的裁判文书,能够让读者在不翻阅卷宗材料的情况下理解裁判者做出裁判结果的缘由,并在此基础上感受到公平正义,满足其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既然当事人选择读一读裁判文书,裁判者就应当珍视裁判文书的宝贵作用,写好裁判文书。当事人通过阅读裁判文书体会到裁判者对其寻求公正之心的理解和回应,必然会激发与裁判者形成良好互动的活力,即使裁判结果不合其诉讼请求,也能理解裁判者为其守护公正之心。

  苦练“解理功夫”,珍惜公开平台。

  读者要能在不翻阅卷宗材料的情况下理解裁判者做出裁判结果的缘由,需要裁判者解理。当事人是否信服裁判者的解理,关键在于裁判者如何解理。当事人对裁判者解理的要求很简单:用信达的文理把事理解说明晰,把法理解说透彻。裁判者练好这门“解理功夫”,就能让读者理解有些事或许在情理之中却在法理之外,就能让读者在“原来,理也在这里”的体会中消解疑惑和不满,感受到公平正义。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开启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大门。裁判者不应把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看作枷锁,担心被找出毛病、挑出漏洞,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而应当珍惜这个展示自身法学素养和司法能力的平台,引导读者热爱阅读裁判文书,不只是关注裁判结果,也不只是为了挑毛病、找漏洞,更是为了沐浴法治的阳光;努力通过裁判文书弘扬法治精神,把司法公正传达给当事人和社会,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其守护公正的拳拳之意,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