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四川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全体会议上,会议主持人宣布了一条纪律:“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到7分钟后会按铃提醒,8分钟时会再次按铃,请结束发言。”首个走上讲台的发言人,将时间控制在6分54秒。第二个发言的人,讲到7分钟时,铃声大作,最终,在8分钟内成功发完言。(1月18日 《华西都市报》)
读了这则消息,笔者认为四川省政协会“限时发言”的会议纪律,不失为会议新风,在地方“两会”上,值得借鉴和倡导。
在中央改进会风等“八项规定”的号召下,已经召开的地方“两会”全面“瘦身”,其中缩短“两会”日程已势在必行。因此,“两会”上代表委员分组审议发言进行时间控制,是配合“两会”日程缩短的需要。
“限时发言”能让相对更多与会人员有发言的机会。关于审议发言的时限,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因此,“限时发言”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具有实际效果。“限时发言”能让更多的与会人员有发言的机会,也能够有效地遏制发言者的“假、大、空、套”话,促进发言者注重发言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限时发言”倒逼代表委员发言质量。履职尽责为民代言、积极主动进言献策是代表委员参加“两会”的神圣使命,只要是称职的代表委员,绝不会错过在“两会”上的发言机会。因此,“限时发言”的会议纪律,让代表委员不得不在会前下好功夫,拟好发言提纲或发言稿,以在有限的时间内把该讲的话尽快讲完,突出重点,使表达精准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