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问责者当责

时间:2020-04-28 14:4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周陈华
  据报导,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副县长任教训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累计吃空饷45096元,因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但在被处分约半年之后,其又被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县长。

  任教训吃空饷的行为,从性质上来看,属于官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这本应该有相关司法机关的及时介入调查乃至审判,却最终以问责了之。

  而这种问责也有问题,一是太轻,党内警告处分是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最轻的处分形式,这与其行为性质的恶劣程度是严重不成比例的;二是流于形式,官员在受处分后不久就被平调,使其犯下的错误不了了之。这必然会使问责的效果大打折扣,根本不足以警示当事者以及旁观者。相反,这样的问责反而成为了应付舆论、转移视线的工具,在事实上起到了为问题官员解套,变相保护官员的作用,削弱了问责的权威,也消释着公众的信心。

  古人云,“一令逆则百令失,一恶施则百恶结。”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诸如“八项规定”等政策措施之所以引发公众强烈共鸣,根本上就是看到了党政机关以及官员自身存在的且亟需解决的一些弊病,是对群众热切期待的有力回应。而这些政策措施能否收到实效,归根到底要依赖于各级机关和部门在实践中不折不扣的落实和贯彻,任何一环执行不力或者阳奉阴违,都将产生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和消极影响。

  健全高效的问责机制是确保官员不敢腐败的基石,而问责的软弱无力和形同虚设恰恰说明了问责机制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制度构建,使得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加大对问责者的监督,让问责者当责,对那些不敢问责、虚化问责、变异问责的相关人员也要严惩不贷,确保问责的严肃性,以此规范官员的权力,全面打压各类腐败行为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