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继出台后,产生了良好效应,中国大地上一场以反“四风”为目标的“清超”、“停建”之举强势推进,不断传来捷报: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用房面积87万㎡(检察日报2014年2月11日头版载一篇《超标办公用房清退之后怎么办》文章)。
笔者在为上列“清超”数字拍手称快的同时,冷静之下对几个问题陷入了沉思:
第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有没有标准?
清理超标办公用房,“超标”则表明原本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有标准规定的,超过了用房标准方可叫做“超标”。那么,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室用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1999]2250号),早有明文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省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省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三)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6㎡。
这就是标准。国务院“清超”通知重申了上列标准,这次全国性“清超”就是以此为标准进行清理的。凡是超过上列所对应的级别标准,皆为超标,皆属于清理腾退之列,从中央到地方,皆莫能外。
第二、有标准为什么长期超标没有查处?
既然各级党政干部的办公用房有明文规定的标准,那么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的投资规模也应当有规格限制。如果建设时没有规格限制、将根本无法保障用房标准之落实。因此,办公用房之“超标”,源自于办公楼建设之“破格”。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披露,中国有些市、县、镇(乡)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破格建设,甚至堪称“世界第一办公楼”。列举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大楼,建筑面积37万㎡,造价40亿,走廊长达1公里,有40部电梯,电话和信息点插座45000个,是一个仅次于美国五角大楼的世界第二大单体建筑(2013年11月5日人民网)。
浙江省长兴县政府办公大楼,被人们戏称为“世界第一县衙”,据媒体报道,该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共开支达20亿。
河南信阳市明港镇政府办公大楼,投资3000多万元,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省部级党政机关标准,书记和镇长的办公室面积多达200多㎡(2013年11月6日法制日报“声音”版)。
建设规格无限制的结果就是办公用房普遍超标。而且,长期以来城建部门、国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反视为“一切正常”。时至今时,在中央刹“四风”的大潮中击下,“清超”始动手术。这表明,解决任何棘手问题,需要“顶层设计”,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只要决心大,信心足,措施有力,上下齐心,没有克服不了的问题。
第三、“清超”的后续工作应当如何跟进?
“清超”在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的关键在于处理问题。前期靠发力,后期需给力。清理出来的问题如何解决,同样需要顶层设计,统一方案,努力化解遗留问题。
首先,大张旗鼓地通报各地“清超”情况和成功作法,坚持政策给力。要严防“应付性清退”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反弹性倾向,发现一起狠刹一起,坚持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两手抓,巩固好“清超”成果。
其次,注重从“停建”和“清超”中严查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要重视从土地征用、工程发包、土地利用、建设规模、投资管理中发现可疑现象,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一旦发现腐败,坚决打击,清除害群之马,决不手软!
再次,针对清理出的超标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原则,具体解决,妥善处理。做到既坚持标准,严格使用原则,又做到物尽其用,避免造成新的浪费;既巩固“清超”成果,又防止反弹性规避行为,保持“停建”、“清超”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