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错录一字更正竟然要三年

时间:2020-04-28 09: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因派出所录入姓名出错一字,将“谌”错录成“湛”,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星农场23岁的黄丽谌至今没有身份证。早在3年半前,她便向派出所申请更正,派出所工作人员受理其申请后,让其等候通知,随后却杳无音讯。(2月11日 中新网)

  派出所错录一字,更正竟然让黄丽谌苦苦等了三年半。期间黄丽谌既办不了身份证,也无法找工作,那种“无证寸步难行”的烦恼令人焦躁。若不是媒体记者的“强力”介入,这看似简单的更正程序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

  当地公安局户政中队及派出所解释,由于管理全县户口的户政中队只有2名民警,而派出所只有1名民警办理户籍业务,事务繁杂,影响了更正时间。人少事多,对群众办事会有影响,然纠正一个错字,无论怎样忙,也不至于要三年多。只要稍稍有点责任心,多想想群众的忧愁,这令人费解的“遭遇”还会出现吗?

  颇具讥讽意味的是,在记者陪同当事人去办理更正手续时,超过正常上班时间近二十分钟才有民警开始办公,而该民警为代班,户籍民警请假。上班“姗姗来迟”,当班可随意请假,这就不难解释更正一字为何要三年了。由此也暴露出了个别职能部门积习日重的官僚衙门作风,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漠然视之,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这是每一名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事准则,也是基本要求和职业道德。吃着人民的俸禄,就当竭尽全力为民服务,而非尸位素餐、无所作为。且不说录入姓名出错责在派出所,及时更正责无旁贷,既使是当事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也应热情为民排忧解难,而不是推三拖四,让群众失望。

  报道称,当地公安局及派出所相关人员已向当事人道歉。但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对此事不能道歉了之,必须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狠治干警的“思想病”、“责任病”和“作风病”,动真碰硬下力整治“四风”。否则,“更正一字竟然要等三年”的荒唐事难绝踪迹。